砍柴网

晋商消金:人事风波定,业务风险频

时隔五个月,晋商消费金额董事长一职终于迎来继任者。10 月 14 日,根据山西银保监局发布的消息显示,已核准批复赵基全任职资格,核准赵基全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批复时间为 10 月 8 日。

而在此前的 6 月 25 日,拟任晋商消费金融董事长的李文莉因不符合规定,被监管否决。

人事风波的背后,晋商消费金融内部问题引发关注。频频踩雷租房贷,业务风险备受质疑。而业务违规更是引来监管处罚。

换帅风波落定,董事长人选确认

事实上,晋商消费金融董事长职位的确认意外的经历了一番波折。据天眼查信息,10 月 10 号,晋商消费金融发生人员变动,李文莉退出,赵基全接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而早在今年的 5 月 7 日,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彼时晋商消费金融的董事长刚刚由王培明变更为李文莉。虽暂未获监管部门的任职批复,但此后一段时间,李文莉一直以晋商消费金融董事长的身份出席相关活动。

到了 6 月 25 日,山西银保监局披露了关于不予核准李文莉任职资格的批复,该批复称由于李文莉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不予核准李文莉晋商消费金融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除审核金融机构报送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外,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审查拟任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并据以向金融机构发出核准或不予核准任职资格的书面决定:(一)在监管信息系统中查询拟任人或拟任人曾任职机构的相关信息;(二)调阅监管档案查询拟任人或拟任人曾任职机构的相关信息;(三)征求相关监管机构或其他管理部门意见;(四)通过有关国家机关、征信机构、拟任人曾任职机构等渠道查证拟任人的相关信息;(五)对拟任人的专业知识及能力进行测试。

据券商中国报道,李文莉高管资格被否决,主要系相关资格考试不合格导致。

晋商消费金融成立于 2016 年 2 月,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 14 家消费金融公司。股东构成方面,晋商银行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40%,奇飞翔艺(北京)软件有限公司持股 25%,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宇信科技,300674.SZ)、山西华宇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

值得一提的是,李文莉与继任者赵基全都是来自晋商消费金融的大股东晋商银行。公开信息显示,李文莉曾于 2011 年 6 月 1 日被山西银监局核准晋商银行太原晋阳支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2014 年 7 月 14 日,李文莉被山西银监局核准晋商银行审计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赵基全则分别与 2012 年、2014 年担任晋商银行审计部总经理、晋商银行临汾分行行长等职位。

业务风险突出,频繁踩雷租房贷

董事长任职资格被否看起来更像是晋商消费金融近年来被爆出的诸多问题的一个表象。在表象背后,其业务层面的问题已饱受市场争议。其中,就包括频频踩雷的租房贷,以及因业务违规而领到监管处罚。

10 月 14 日,来自北京的郭女士向时代财经表示,其于近日收到了银行的借款逾期征信提醒,借款逾期平台正是晋商消费金融。但据郭女士称,其本人从未在晋商消费金融平台上借款,也未跟晋商消费金融及其相关方签过借款合同,如果不是银行征信逾期提醒,她甚至不知道存在借款行为。

后据郭女士了解,借款竟与其租房有关。原来,郭女士一年前曾在租房平台达人寓上以押一付一的形式租了一年期的房,租期到 2019 年 9 月到期。虽说是租房,但平台达人寓却在并郭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租房贷了款。达人寓通过与居间服务商元宝 E 家利用郭女士个人信息向晋商消费金融贷了一年 31020 元的分期租房款。

租房完成后,郭女士一直都是通过使用支付宝向达人寓方面支付每月房租 2820 元。理论上,在郭女士在向达人寓支付房租后,达人寓需通过元宝 E 家向晋商消费金融按期还款。如此一来,郭女士与晋商消费金融表面上并无交集。

郭女士向达人寓支付房租记录

但根据郭女士后来向晋商消费金融索要的还款记录显示,其向晋商消费金融还款的记录截止 2019 年 3 月,此后就再也没有还款行为,而在此期间,郭女士还在一直向达人寓方面支付房租。至于到底是达人寓还是元宝 E 家方面未将郭女士的支付的租房款按约还给晋商消费金融,郭女士直到现在也并不知晓。

郭女士提供的与晋商消金逾期明细

由于未能如期向晋商消费金融还款,逾期半年之后,郭女士收到了来自银行方面的征信逾期提醒。郭女士表示,其从未与晋商消费金融签过相关借款合同,即便是晋商消费金融提供的贷款合同上也并没有郭女士的签名,而是用所谓的个人签章代替,但这个签章同样不属于郭女士。

郭女士提供与晋商消金借贷合同截图

让郭女士感到诧异的是,为何晋商消费金融能够在其本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给她贷款,甚至都没有工作人员联系她核实借款信息?此外,借款合同上那个被冒用的个人签章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10 月 15 日,针对晋商消费金融存在的借款人不知情情况下 " 被贷款 " 等问题,时代财经致电晋商消费金融总部,但客服人员并未给出正面回复。只是告知需要借款人本人去到当地的晋商消费金融运营中心处理问题。对于晋商消费金融与元宝 e 家的关联关系,客服人员表示曾是合作客户,目前已经解除了合作关系。

另据时代财经了解,北京、上海等地的晋商消费金融运营中心都有专门设置针对租房贷后续问题的处置人员。可见,向郭女士这样遇到租房贷问题的用户不在少数。

实际上,与晋商消费金融产生租房贷纠纷的并不只有达人寓平台一家,包括上海歆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小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都是其曾对接的租房平台,但目前均已爆雷。由于租房平台资金断裂,未能如期向房东支付房租,众多租房用户未到期就被房东赶了出来,而另一方面租客却还要继续向贷款平台晋商消费金融还贷。

晋商消费金融频频踩雷所引发的风险与纠纷也引起了监管方面的关注。2019 年 8 月 22 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对晋商消费金融开出 55 万元的罚单。央行信息显示,晋商消费金融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 5 万元。

来源:时代财经

来源:砍柴网 时代财经